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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翡翠说珠宝论坛面向论坛及网友招版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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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3-15 15:38:1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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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翡翠说珠宝论坛(http://www.feicuishuo.com/)发展需求,现面向论坛及网友,招版主二十名。

一、招聘版块:(2015.03-2016.12年有效)


①翡翠论坛 http://www.feicuishuo.com/forum-45-1.html
②和田玉论坛http://www.feicuishuo.com/forum-46-1.html
③有机宝石论坛(琥珀蜜蜡)http://www.feicuishuo.com/forum-72-1.html
④钻石水晶及彩色宝石论坛http://www.feicuishuo.com/forum-47-1.html
⑤翡翠赌石论坛http://www.feicuishuo.com/forum-49-1.html
⑥玛瑙玉髓论坛http://www.feicuishuo.com/forum-51-1.html
⑦其他传统玉石论坛http://www.feicuishuo.com/forum-48-1.html
⑧金银饰论坛http://www.feicuishuo.com/forum-73-1.html
⑨文玩珠宝论坛http://www.feicuishuo.com/forum-60-1.html

每个版块招聘1到3名版主。

二、应聘要求

1、首先热爱翡翠说珠宝论坛(以下简称论坛),愿意与论坛共同发展,对相关版块有一定的经验。
2、应聘者在论坛注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、发贴量不少于200贴。
3、能够做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网站管理规定。
4、申请人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管理所要申请的版块,每天在线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。
5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,有一定的组织、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,熟悉所申请版块;如遇到投诉能够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。
6、应聘者会使用QQ等即时聊天工具,方便论坛的统一管理、版主交流管理经验。
7、能够积极参加论坛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三、任职期限和版主奖励

任职期限为一年。任期期满,根据工作表现,决定是否继续留任。任职期间若违反论坛相关规定,则按照相应规定处理。
奖励:每月可以跟管理员admin 领取1000金币。

四、版主权限与职责

1、积极引导发帖,包括话题讨论帖及原创文章帖,提升论坛内容深度与广度。各版块根据自身性质与定位,定期推出引导性话题,组织网友参与讨论。同时,版主可根据自身特点尽可能多发原创帖,营造论坛的原创氛围。
2、营造积极、健康的论坛氛围,包括积极主动与网友沟通、互动,热心帮助网友解决问题,保持客观、中立立场化解网友间存在的矛盾,删除不良帖子及明显不符合论坛内容的帖子。
3、提升综合人气,包括及时、公正地对论坛内的好帖子进行置顶、加精华、推荐主题等鼓励性处理,同时,推出各项有效提升网友参与积极性的举措。
4、多组织线上活动,活动内容提倡有主题性,有意义。
5、努力发展新会员,发现论坛高手积极向管理员推荐。
6、制定本版版规,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。

五、处理帖子标准

版主暂不设删贴权限,如需删帖,请通过站内短信,QQ,微信fcshuo-com,等方式联系管理员。

1、将广告、反动、黄色及违法的贴子直接屏蔽;
2、将有害论坛健康发展的贴子直接屏蔽;
3、对于不属于本版块的贴子可以通过“移动”功能,将其转入到相关版块;
4、版块中如果有二个以上主题、内容相同的贴子,只保留一个;
5、对于有明显偏题的贴子,可以转到相应的版块;
6、修改标题不准确或内容不适当的帖子 ;
7、置顶认为有价值的贴子,并在适当一段时间后取下;
8、每一次操作(删帖、转移、打分、加亮等)必须告知会员;
9、对待不能确定是否删除的帖子,留言通知管理员决定。
10、根据国家发布的互联网用户名管理规定,发现论坛违规账号,及时劝其更名,或者封号。

六、奖惩条例

1、版主不可超过3天不参与本版的话题讨论。连续1个月未登录论坛,事先也未请假的版主将会被撤消版主职务,特殊情况另议。
     注:需要离开论坛一段时间,请提前向管理员请假,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,超过一个月撤除版主职务,以后还可以再次申请。
2、不能积极帮助会员,并经常被会员投拆的版主,经查实取消版主资格。
3、禁止滥用版主职权,经查实后取消版主资格。
4、版主不得在论坛与会员或者其他版主发生吵架、对骂等行为,经查实后给以内部警告,屡犯者撤销版主职位。
5、不得发带有煽动性质的帖,必须做到不造谣,不传谣,不信谣。未服从论坛统一管理,利用版主身份(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)进行煽动、集众闹事及破坏论坛形象的,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,甚至销户等处理。
6、对使用版主权限干预论坛活动,擅自删除、更改论坛公告的,论坛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。
7、版主见习期为一个月,一个月内没有达到相关考核标准的,给以撤职处理。(待相关制度完善后开始执行)

如有其他事宜,版主可以找管理员商议增减管理规定,或者处理事件。本公告拥有一切解释权。

有愿意当版主的,请联系QQ 66598831 或者微信fcshuo-com 或者去论坛版务区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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