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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展览品的处理都会有什么样的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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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2-21 16:56:4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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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国内指定不出售的,应原件运回;
  2、贵重展品,一般可采取个别成交的办法,或寄售的办法,若二者都不成,则需运回;
  3、中、低档的商品,一般采取折扣包销的办法,在展览中蒙尘、光彩失色、吊挂受损之物,折扣较大(商档的商品、艺术品一般不打折扣,有些令人瞩目的精品,相反因展览而身价上升);
  4、展览道具类,除了铝合金组装式道具之外,一般不具有重复使用价值的东西,出于运费过大的考虑,大多就地处理或出售,或赠送,或作废物处理。
  一个展览会的价值,往往会被为数不多的贵重展品占去一半或大半。所以展品处理的重点实际就在这些贵重展品的出售上,很多展因为此大伤脑筋。而横滨1980年上海工艺美术展览为些提供了良好的经验。
  在展览开幕之前,将贵重展品做成精致的样本,附上一张开幕请贴,通过当地的赞助机构派人送到当地的一些准买主手中,这就为目标买主的往临展览、购买展品做了很好的公关宣传工作。结果,销售成绩极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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