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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市场.行业] 天猫规则发布《珠宝配饰大类变更招商标准的公示通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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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0-26 23:35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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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日前,天猫规则发布《珠宝配饰大类变更招商标准的公示通知》,对珠宝配饰类的开店要求和招商标准作出了调整。

        开店要求方面,取消“饰品/流行首饰/时尚饰品新”类目中“开店公司依法成立一年及以上,且近两年内未发生转让”的要求;取消“珠宝/钻石/翡翠/黄金”类目中“开店公司依法成立两年及以上,且近两年内未发生转让”的要求。

1.纯银饰品:每个品类至少提供1款由省级质监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(例如:手镯、项链、耳坠等),且检测报告必须包含银含量检测项;  
2.带有施华洛世奇元素的水晶:需提供施华洛世奇出具的相关元素使用授权;  
3.天然水晶、碧玺、石榴石、锆石、玛瑙、青金、砗磲等:若经营涉及以上产品,每个材质类目需要至少提供1款由省级质监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,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:商标、送检单位、生产单位以及相应商品各成分含量鉴定结论;
4.如经营进口商品,须提交该品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。
1.天然红珊瑚商品暂不招商;
2.店铺开通前需发布至少20件商品;
3. 专营店暂不招商;
4.“饰品/流行首饰/时尚饰品新”类目招商的品牌:点此查看
5.“饰品/流行首饰/时尚饰品新”类目自荐品牌需提供商标注册证(即R标),且近两年内未发生转让。


     招商标准方面,暂不招商的店铺类型新增专卖店。即珠宝配饰类的专卖店和专营店均不招商,仅允许旗舰店入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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